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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司机跑长途:您登记了吗

文:颜丹华 摄影:杜军
1998-09-29 来源:生活时报 文:颜丹华 摄影:杜军 我有话说

出租汽车司机把载客出本市或夜间去远郊区县称作“跑外”或者“跑长途”。依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司机与乘客应当到有关单位进行登记。

一天,一位出租汽车司机要拉两名客人去河北省河涧县。他开车来到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海户屯派出所,要求予以“跑外”登记。派出所民警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的过程中发现这两名乘客在回答问题时支支吾吾,磨蹭了半天才掏出身份证。这种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怀疑,最后经过仔细工作,民警从他们携带的手包中发现铁棍、绳索、小口径手枪子弹14发等物。在对车辆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又发现了两人藏在后座脚垫底下的一只小口径手枪及2发子弹……审查中二人交代了他们预谋把出租车骗出北京,途中杀害司机,抢劫出租车的计划。

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出租治安管理处的副处长陈建琦告诉笔者,如果说这位司机幸运的话,那么他是严格遵守“法规”的幸运者。

依照《北京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出本市或者夜间去远郊区县运营,必须到本企业、出租汽车营业站或者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所属派出所进行登记。1997年一年,在公交分局所属派出所进行登记的出租车辆没有发生一起恶性案件的。而在“出事”的司机中却没有一个是按规定进行登记的。

在“跑外”时,乘客不愿进行登记,无外乎有两种理由,一是怕麻烦,多负担行车费用;二是心中有鬼,企图进行犯罪活动的。登记好像一块“试金石”,能验出“好人与坏人”。心怀鬼胎的乘客面对公安机关询问都有一定畏惧心理。因为公安机关要对乘客的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家庭地址、去向及出租汽车的车号、单位等情况进行登记,并发给登记凭证。

出租汽车司机马某曾经拉了一个准备去哈尔滨的乘客,当他依照规定到公安机关登记时,该乘客一见急忙下车逃跑,后来,这个人被追回并从他身上搜出准备抢劫出租车的作案工具。

出租汽车司机“跑外”不登记。他们之中有的怕麻烦,而有的是心存侥幸,觉得不会发生什么事情。有一名出租汽车司机在北京站附近拉了两个要去东北锦州的客人,途中经过他所在的公司,碰上了公司的经理,当经理得知他要去外地时,问他:“你登记了吗?”这位司机回答:“大白天的,登什么记呀?”说着一踩油门就走了。最后,在锦州郊外发现了这位司机的尸体,身上被扎了31刀。有一名出租汽车司机载客去河北某地没有履行登记手续。结果被人杀死,车被抢走。事后公安机关在找回的车中发现了大量的京石高速公路上交费的票据。可见这位司机多次“跑外”,而在公安机关的登记簿上却找不到他的名字。可以想象,这次在犯罪分子要搭乘他的车时,他认为曾经多次拉客人到河北都没有出事,这一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而就是这种思想要了他的性命。

公交分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处为了减少出租汽车司机在“跑外”过程中被害事情发生,利用治安防范培训,给司机分析讲法制课,在出租车内张贴民警提示等方法提高出租汽车司机及乘客的防范意识。

为了方便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的“跑外”登记,公交公局所属的17个派出所为司机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做到随来随登。据了解,近两年来此类案件呈下降趋势,但跑外不登记的还时有发生,在这里提醒广大出租汽车司机及乘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乘坐出租汽车到郊区或者外省时,一定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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